(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工程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发改许准字【2019】8号核准,本项目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为(略)。根据《永州市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17]7号),以及《江永县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江永政办发[2017]3号)等文件规定,(略)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简易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项现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略)
2、工程概况:
2.1招标人名称:(略)
2.2招标人地址:(略)
2.3 项目名称:(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工程
2.4建设规模:(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工程,五层全框架结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487平方米,总投资约363.11万元(具体以江永县财政评审为准)
2.5发包范围:按图施工,包工包料,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建设地点:(略)
2.7项目资金来源:(略)
2.8发包价格:(略)
2.9项目完成期限: (略)
2.10质量要求:(略)
2.11保修要求:(略)
3、投标(略):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 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8年12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略)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略)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略)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略)获取方式:
4.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ng.gov.cn/Category_162/Index.aspx)上下载(略)。
4.2(略)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ng.gov.cn/Category_162/Index.aspx)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在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ng.gov.cn/Category_162/Index.aspx)上发布;
5、评审办法
5.1评审办法采用 合理(略)
6、合格性评审
6.1本项目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过多,超过15家(含15家)以上时,可先从所有报名投标人中随机抽取7家入围,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进行合格性评审。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略)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监督,监督电话:(略)
9、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招标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