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服务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 供应商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成交(略)。(须提供(略))
2.3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覆盖本次产品性能检测所涉及的规范和标准。
2.4 供应商应自(略)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具有3个同类服务项目案例(包括微模块、ICT设备、电源类、空调类等抗震检测案例,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和关键页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2.5 供应商不得同时应答《2019年设计院信息建筑业务部微模块设备平台产品抗震性能优化及样机生产项目》。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略)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须提供承诺函)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须提供企业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