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型农村**医疗系统(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系统)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略)
合同登记编号:
软 件 销 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长信新型农村**医疗系统v1.0(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系统)
委 托 方: (略)
(甲方)
开发实施方: (略)
(乙方)
签订地点: (略)
签订日期: (略)
合同有效期: (略)
国家科技技术委员会监制
甲方与乙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就《长信新型农村**医疗系统v1.0(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系统)》软件部分建设达成共识,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采购乙方的《长信新型农村**医疗系统v1.0(健康扶贫一站式(略))》;乙方在满足《城乡居民(略)求提供适合甲方需求的长信新型农村**医疗系统v1.0(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系统)的相关软件。
一、长信新型农村**医疗系统v1.0(健康扶(略))的设计思想、基本功能、应达到的技术标准:
(一) 软件设计思想:
充分满足城乡居民患者、医院医务人员、民政经办人员、财政经办人员及医保中心管理人员的需要,方便就医患者、简化医院的业务操作,将城乡居民医(略),同时适应医保管理机构的业务管理要求。
(二) 软件设计标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中发〔****〕34号)、《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6号)、《**省(略)(湘卫财务发〔****〕10号)、《**省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卫财务发〔****〕2号)的文件精神、(略)。以准确性(略)。
(三) 软件的基本功(略):
软件用于实现医院信息系统、民政信息系统、保险公司信息系统与城乡医保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服务主要包含城乡居民医保一站式服务系统的安装、医保业务的技术指导**策咨询、联调过程中乙方产品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指导服务,免费维护期内的软件售后服务。
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实现一站式基本医疗结算、大病医疗保险结算、特惠保结算、民政医疗救助结算、医院减免救助结算、财政兜底结算政策执行,同时提供相应的查询统计功能。
二、售后服务:
对于乙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乙方所提供的免费维护期为三 年时间。
三、支付或结算方式:
币种:(略)
软件产品费为((略)): **** 元(大写: 贰拾柒万捌仟元整 )。
乙方完成软件实施并验收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全款,计(略) 元(大写: 贰拾柒万捌仟元整 )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内(其他支付方式无效)。
开户银行:(略)
户 名:(略)
帐 号:(略)
四、技术(略):
技术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开发过程中的所有技术情报和资料供甲方备案,及用于用方进行对自己系统的修改。所有技术情报和资料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部分或全部泄漏。
五、技术成果的归属:
软件版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软件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或全部泄漏。
六、实施过程、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软件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双方按照附件《项目实施过程说明书》中约定进行实施。软件正式运行即软件培训完交付使用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对系统进行验收,如因甲方主观原因延迟则视为已验收。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略),违约金为同款的10%。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略),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略)。
十、合同时效:
本合同自签(略),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 未尽事宜:
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作出补充约定或变更,出补充约定或变更一经双方签字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采购人):(公章) 乙方:(略)
法定代表人: (略)
委托代理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传真:(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鉴证方:(略)
**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华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办公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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