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变电室改造工程
[公开(略)
【信息时间:(略)8:43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受(略)的委托,我公司对变电室改造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90226]-0264号)批准实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略)
2.1项目名称:(略)变电室改造工程。
2.2 采购范围:(略)变电室改造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采购控制价:(略)
2.4 计划工期:(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 项目地点:(略)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具有企业(略),2016年至今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2016年至今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16年至今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3 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略),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略)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略)。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略)件)。
3.8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人行贿犯罪记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略)不得(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略)件、吉建管〔(略)件、吉建管〔(略)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省政务大厅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7)外省企业入吉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略):00时,地点为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5.3 投标申请人在(略),应按照有关(略)。
六.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_》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 (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长春市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略)
招标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受(略)的委托,我公司对变电室改造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90226]-0264号)批准实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略)
2.1项目名称:(略)变电室改造工程。
2.2 采购范围:(略)变电室改造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采购控制价:(略)
2.4 计划工期:(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 项目地点:(略)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具有企业(略),2016年至今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2016年至今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16年至今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3 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略),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略)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略)。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略)件)。
3.8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人行贿犯罪记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略)不得(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略)件、吉建管〔(略)件、吉建管〔(略)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省政务大厅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7)外省企业入吉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略):00时,地点为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5.3 投标申请人在(略),应按照有关(略)。
六.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_》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 (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长春市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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