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略)2019-2021年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略)2019-2021年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二、 采购(略):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700,000元
三、 采购数量:(略)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略)
五、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 提供2018年1月(含本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 提供(略)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 符合法律、行政(略)。
2. 单位负(略),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截止时点: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截止时点以查询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略):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略))副本复(略),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1)已办理(略),不代表通(略)。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 3 月 22 日至2019年 3 月 28 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4 月 11 日09时30分。
八、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楼(略)室。
九、 开标时间:2019年 4 月 11 日09时30分。
十、 开标地点:**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楼1102-1103会议室。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 3 月 22 日至2019年 3 月 28 日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略)网站(www.gdftu.org.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略)网站发布。
十二、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略) 联系电话:(略)
(二)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楼1102-1103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三)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