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2
(略)受兰州市烈士陵园的委托,对兰州市烈士陵园第九墓区基础设施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现将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增加内容:(略)
二、将第二章(二)采购须知中
“3.3.1协商程序
(1)资质审查:协商小组先对(略),合格者进入商定价格。
(2)商定价格:协商小组与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商定出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且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商定价格必须以书面形式现场确认。”
更改为:
“3.3.1协商程序
(1)资格审查:协商小组先对资格证明文件部分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初步评审。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内容如下:
①采购响应性文件有关(略)权代表签字盖章的,但未随采购响应性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②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采购响应性文件,或在一份采购响应性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按采购响应性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采购文件要求的;
⑤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保证金的;
⑥采购响应性文件明显不符合项目中技术标准要求的;
⑦采购响应性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⑧投标报价不是固定合价的;
⑨投标报价或(略)
⑩在采购响应性文件中有虚假文件或资料的;
?采购响应性文件未按要求装订的;
?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只有通过初(略)。
(3)技术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对投标人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投标人对(略)评定。
(4)商定价格:协商小组与(略),并且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商定价格必须以书面形式现场确认。”
招标代理公司:(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