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略)委托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合格的供应(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略)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略) 3、其他资质要求: 3.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供应商及其提供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4、(略),在本市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队伍并能长期提供优质服务的团队,供应商在(略)(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 3.5、供应商在上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3.6、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满足以上基本资质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具备投标人资格,投标将予以废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号资产管理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略):00(北京时间),提交到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号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