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南区学生公寓1#~4#楼工程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南区学生公寓1#~4#楼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略) |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南区学生公寓1#~4#楼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桂发改社会[(略)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略) 报建号(如有): (略) 建设地点: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里建校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大道98号) (略)m2 合同估算价: (略) 要求工期: 401 日 历天,定额工期 401 日历天【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南区学生公寓1#~4#楼工程的土建、给排水、消防、强弱电、通风及附属工程项目等施工图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略) 设计单位: (略) 勘察单位: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略) 项目经理须具备 3.2 业绩要求: (略)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略)桂建管﹝(略)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其他资格条件:无 4 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3月28日0时00分 至 2019年4月3日23时59分 (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 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 号及密 码或企业CA 锁 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略)org.cn/gxnnhy) 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略)时00分至(略)3时59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 码或企业 CA锁登陆南 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org.cn/gxnnhy)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略)9时30分 6.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日前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 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 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略)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采取形象进度付款 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完成基槽工程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 2、承包人完成基础结构工程,发包人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3、承包人完成架空层封顶,发包人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4、承包人土建工程一层封顶,发包人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 5、承包人(略),发包人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 6、承包人土建工程三层封顶,发包人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7、承包人土建工程四层封顶,发包人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 8、承包人土建工程五层封顶,发包人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 9、承包人土(略),发包人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10、承包人所承建的装修工程完成一半,发包人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12、工程结算经自治区财政部门或有相关工程结算审核资质的单位审定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7%,余下结算总额的3%由承包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 合同外工程进度款限额为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审定的已完工程量的60%,保留金限额为每次付款的40%;余下部分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自治区财政部门或有相关工程结算审核资质的单位审定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7%,余下结算总额的3%由承包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略)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略)gov.cn)、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略)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12 注意事项 13 联系方式
(略) gxzf格式的文件为专门的电子标格式,需要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来打开 | ||||||||||||||||||||||||||||||||
|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