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示】(略)中标(成交)公告【网】 |
【信息日期:(略) |
(略)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采购日期: (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836号山水间花园8幢303室 中标金额: 柒拾捌万元 (大写)(¥:(略).00 元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朱莉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略)件的规定标准计取,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 0 元 ): (略) 公告期限: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3月2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联系电话:15385145152、1865695476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略) 4、质疑事项含有(略)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略)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