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贺村镇坛石路口绿化迁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投资约11万元, 2.2招标范围:**市贺村镇坛石路口绿化迁移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编制说明)。 2.3建设地点:贺村镇坛石路口 2.4建设工期:20日历天 2.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经交工验收达到规定要求, 30天内支付该项审定款的50%,发包方将扣留工程总价的50%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通过结算审计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时,且苗木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保活率90%,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的50%;养护期满(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后15天内,且苗木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保活率,退还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苗木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保活率,扣除相应价款(未达到保活率的胸径20cm以下的扣1000元/棵,胸径20及以上的扣2000元/棵)后退还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3.1.1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有园林绿化工程内容的; 3.1.2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工程师(或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的。 3.1.3**省以外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市环**路30-7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8日9时 30分(**时间),地点为******交易中心****分中心一楼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曾小丽 电话:151****8560(688560) 2019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