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工程类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管理中心)工程类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基本概况
1.服务名称:****工程类法律顾问服务
2.服务期限:三年
3.服务对象:****机关、****公司,所属公司包括:黄****公司****公司,含其1****公司、1****公司)、黄河小浪****公司****公司,含其2****公司、3****公司)
4.服务地点:**、小浪底水利****公司所在地
5.服务内容:
5.1****中心、所属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合同审核及签订、合同履行、责任追究等环节提供法律意见;
5.2****中心、所属公司重要文件、重要合同的起草修订提供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
5.3****中心、所属公司为主体的涉及投资、合同、工程建设项目等的案件提出诉讼、仲裁方案和意见建议;
5.4根据需要,****中心、所属公司涉及对外投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招投标等事项的重大会议,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5.5****中心、所属公司进行合同管理、招投标、工程造价、建设管理等相关的法律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5.6****中心、所属公司要求,提供与投资、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等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再另行收费。采购人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供应商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仲裁、行政复议或其他法律活动,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单独计算,不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二、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为8万元/年,潜在磋商响应方报价不得超出该预算。
三、磋商响应方资格条件
磋商响应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事务所,****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执业律师人数规模须在30人以上。
3.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内至少承担5起工程建设管理日常法律顾问或者工程建设案件代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以下对磋商响应方类似业绩的说明均与此处相同)
4.拟派法律顾问负责人应至少执业10年以上,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内至少承担3起工程建设管理日常法律顾问或者工程建设案件代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以下对法律顾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说明均与此处相同)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
6.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政府采购资格被限制状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
请于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携带下列资料到**省**市紫荆山路68号****办公楼513室进行报名。
1.1磋商响应方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
1.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其中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1.3符合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
2.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完成现场报名的磋商响应方,可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注意:
(1)同时完成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方才能参加此次磋商。
(2)磋商响应方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最终以磋商响应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的资格审查为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次磋商采用全纸质评审,磋商响应方须提交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纸质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紫荆山路68****中心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2.地址:**市紫荆山路68号
3.联系人:崔女士 陈先生
4.电话:0371-****2315 0371-****2161
****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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