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公安局执法勤务装备购置及电子、取证设备购置(二次)更正公告
(略)执法勤务装备购置及电子、取证设备购置(二次)更正公告 |
发布时间: (略) |
采购项目编号:(略)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 :(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幢1单元5层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4月8日上午10:00 二、招标文件“执法勤务装备购置(A包)购置清单”中的“1、单警装备—B 手铐—5.重量:手铐(不带钥匙和包装)≤400g(重量在报告中体现)”内容。 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正文“七、其它事项”内容。 四、核心产品 更正内容:一、将招标文件内容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略)午9:00”。 二、将招标文件(略)(A包)购置清单”中的“1、单警装备—B 手铐—5.”内容中的“(重量在报告中体现)”去除。 三、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正文“七、其它事项”内容中加入“24、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略)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略)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注:投标人投标货物含有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最新一期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将A包:12.执法记录仪,做为A包采购的核心产品。 将B包:1.台式电脑,做为B包采购的核心产品。#filename#4.4二次招标公告#_#docx#_#3d404a68-e88f-4d35-b7c9-(略)df3 更正日期:(略)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略)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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