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医院标识制作和安装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意见征询编号: (略)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略)上午:8:30-11:30;下午:1:30- 5: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年4月15日下午17:00前(双休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略),外地供应商及专家的意见可传真送达,传真:****-****,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 (略)
4、联系人: (略)
5、联系电话: (略)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如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略)
附件信息:
1.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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