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人民法院三楼改造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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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略)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略)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 :(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396号华浩天际A座1单元12层121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雪莹 (略) 采购预算金额:(略) 采购用途 : 室内装修、电气安装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略)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基本条件,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磋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于2019年04月11日至2019年04月1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河北九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与幸福街交叉口祥丰大厦A座11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九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与幸福街交叉口祥丰大厦A座11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略) 招标文件售价 :(略)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略)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供货时间:(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略)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略) 备注: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投标人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略)cn)通知公告中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单位)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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