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PPP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招标编号:HBCZ-****(略)
各投标人/供应商:
本项目于****年03月28日发布了首次公告,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及采购人的确认,现发布本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请各供应商收到本文件后在本页指定的地方签字确认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回执收件邮箱,以示您已阅本文件内容。
问题一:请提供《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资格预申请申请文件封套要求写明的“中心备案编号”。
答:(略)
问题二:在《资(略),第2.2条,关于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相关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澄清:针对上述(1)至(6)条,申请人可否以“承诺函”(或声明函)的形式提供?请明确申请人提供上述(1)至(6)条证明材料的形式。
请澄清:1、对于第(3)条,因参与垃圾发电项目竞标的社会资本方一般为投资运营类企业,非制造类企业,本身不一定拥有相关的设备;且项目中标后会对设计、建设等重新招标、对相关设备进行采购;建议该条要求用承诺函代替。
2、对于第(4)条,建议明确申请人提供纳税和缴纳社保的时间范围,如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或以承诺函代替。
答:请按本资格预审文件及政府(略)第(4)条应提供开标前半年以内出具的纳税凭证复印件和拟派人员缴纳社保回执或凭证复印件。
问题三:在《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第2.2条,关于“企业信用”第1条:“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如不足3年,则自(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略)或声明函)的形式提供?请明确申请人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形式。
答:(略)
问题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中,首行提及的“工程”是否与表中“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的内容重复?请明确具体要求。
答:(略)
问题五:关于申请人融(略),在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均要求提供融资意向证明或授信余额证明原件,在第五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十(略)意向书原件;请明确以哪个要求为准?或是两者均可?
答:金融(略)的融资意向证明,比如贷款意向书等。
问题六:关于业绩运营时间引起的歧义:行业内关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保验收,一般时要求电厂自投入运行之日起、稳定运行且达标排放一年左右,方能通过环保验收;意味着环保验收后项目已稳定运行了1年以上;所以只要通过环保验收的垃圾焚烧项目即可满足该项目资格预审的业绩要求。
答:环保验收程序及验收时间并无全国统一标准,通过环保验收不一定代表稳定运营一年以上,因此本资格预审中的业绩要求是既要通过环保验收,且须稳定运行(略),二者(略)。
问题七:关于融资能(略)。建议由“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融资意向或授信证明及截止投标前的剩余授信规模”改为“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意向授信函或贷款意向书或授信证明及截止投标前的剩余授信规模”。
答:意向授信函实质是未给与授信,与本文要求不符,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规定。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不变(****年 4 月 17 日9时30分;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枣阳市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其余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联 系 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手机:(略)
电话:(略)
回执收件邮箱:(略)
发布日期:(略)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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