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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项目编号: (略)
招标方式: (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 (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 (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 (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科华街251号之22-24栋自编(略)
项目负责人: 王健 联系电话: (略)
收费标准: 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5000元
公告期限:(略)至2019年04月17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兆通大观花园19-1-1301 ,联系电话: (略) 。
若投标(略),可在规(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略)
6、必(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繁昌县新港赵云通讯经营部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二、投标人要求*5、中标人须承诺安排专人在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公章(略),在收到(略),1个工(略)(承诺函格式自拟)。 ”的承诺函,根据招标文件“ 1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略)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略),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作无效标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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