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雨污分流工程(城区小街巷雨污分流)监理(第一批)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SJZ-SP18070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2018年雨污分流工程(城区小街巷雨污分流)监理(第一批)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仓新街、农建街、小学街、彭后街(胜利(略))、彭后街南一巷(略)(胜利路至小学)、经一街、木利街、同智胡同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监理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略)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12至2019-05-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各潜在投标人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略)gov.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30,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300元文件费。 。
5.2 逾期送达(略)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6.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金马路与雅清街交口西美MOCO2305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梁帅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略)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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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略)原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