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就(略)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变更通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编号:(略)
三、(略):粮食烘干机及配套附属设备一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因素和要求“企业实力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科技厅考核评定为“省级粮食干燥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秀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略)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拥有所投产品专利证书,每个专利得1分,最多得3分”变更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拥有所投产品专利证书,每个专利得2分,最多得4分”
“4.所投产品获得市级及以上产品推广鉴定证书的得2分”变更为“所投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产品推广鉴定证书的得2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因素和要求“技术部分(28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得基础分23分; 技术参(略),优于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技术参数不允许有负偏差,否则按废标处理)”,变更为“技术部分(30分)完全符(略)技术参(略),优于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技术参(略),否则按废标处理)”。
3、原招标文件供货期为“30天”变更为“25日历天”。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条交(略)乙方应于25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在采购人指(略)。货物运送、装卸、安装、验收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略)合同价款的50%,调试安装经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45%,余款为质保金,一年(略)。”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新增:
时间变更为“****年4月29日上午9:00时”。8、(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_、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六、本(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姚寨路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室
七、监督部门
博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略)
(略)
(略)
****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