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象自然资规出告字〔2019〕3号)
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象自然资规出告字〔2019〕3号)
发布日期: (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略),决定拍(略)。现将有关事(略):
一、地块概况、规划指标、起始价、保证金等要求
地块一位于象山县滨海大道以南、巨鹰路以西地块一;地块二位于象山县滨海大道以南、巨鹰路以西地块二。
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一 | 象山县滨海大道以南、巨鹰路以西地块一 | 52155 | 住宅及配套用地 | 住宅70年 | 1.0≤(略).15 | 30% | 30% | 33186 | 6638 |
二 | 象山县滨海大道以南、巨鹰路以西地块二 | 64228 | 住宅及配套用地 | 住宅70年 | 1.0≤FAR≤2.15 | 30% | 30% | 40868 | 8174 |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活动。
四、拍卖报(略)
拍卖报名时间:(略)
拍卖开始时间:(略)
地块二2019年5月7日9:(略)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中设定上限价格的地块当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程序,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略) 联系人:王先生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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