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D-a43-1地块)建设项目电梯工程答疑及修正书01
至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略).3条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规定,招标人─乐清(略)正书01,本答疑及修正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答疑及修正书为准。要求潜在投(略),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文件P24,技术资信标评分第2点“投标品牌制造商****或者****年或****年财务审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以同一法人注册制造商为准)达到150亿(含150亿)以上的得5分,达到100亿(含100亿)的得2分,达到50亿(含50亿)的得0.5分,低于50亿不得分。”该评分项对主营业收入的评分分值达到5分,技术分存在(略)。
答:(略)
2、问:招标文件P24,技术资信标评分第4点“根据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上曳引式乘客电梯的最大许可速度评分:速度达4.0m/s得基本分1.5分,每增加2.0 m/s加1.5分,增加不足2.0m/s不加分,满分6分。”此次招标的电梯的速度为1.75-2.0m/s,而非高速梯,评分以制造商“特种设(略)达(略),此条款的设置限制了部分潜在投标人的积极性。
答:(略)
3、问:招标文件P24,技术资信标评分第5点,“曳引机IP防护等级达到IP41及以上的得3分(以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为准,不提供报告不得分。) ” 招标文件P25,技术资信标评(略),“电压波动要求允许在380V±12%及以上再得2.0分。(以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报告为准,不提供报告不得分。) ”该条款刻意放大曳引机系统与控制系统的局部评测,有故意设置门槛的嫌疑,我司认为(略)。
答:(略)
4、问:ISO****是从维也纳协议下发展出来的标准,VDI****由来自德国、瑞士及奥地利的专家根据能效使用机构(S.A.F.E)的研究结果制定,不同制(略),两份同样有效的认证证书招标文件只要求ISO****这一项认证,有失公平公正的原则。
答:(略)
5、问:制造商的制造许可能力,根据评分标准,制造商的最大许可速度达到10m/s方可得到满分,而本项目电梯最大速度要求仅为2.0m/s,完全没有必(略),我司认为将制造商许可能力设置为制造商的制造许可等级为妥:如制造(略),B级得3分。
答:(略)
6、问:关于曳引机的IP防护等级,需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大部分制造商的型式检验报告为整机型式检验报告,既然整机已做(略),则无需细(略),我司认为提供整机型式检验报告足矣。
答:所有型号的电梯均有电梯曳引机等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略)
7、问:关于电压波动要求,需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报告为准,该电压要(略),于电梯出厂合格证中方能体现出厂合格,为政府部门验收并出具使用合格证的前提之一,无需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报告,且该评分内容对电梯控制系统的优劣性毫无体现,我司认为该(略)。
答:(略)
8、问:电梯轿厢导(略),一般滚轮导靴(略),大部8分厂家为滑动导靴,而某些日系品牌电梯可在2米速度的电梯上配置滚轮导靴,我司认为该条款具有明显偏向性,有失(略)。
答:电梯制造商均有能力生产,(略)
二、修正部分:
招标文件第24页‘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资信标评分标准如下:
3、投标型号产品的绿色环保能效认证 | 0-2 | 制造商获得ISO****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 投标型号获得ISO****(TUV)能效认证A的得1分。 注:提供加盖制造(略),不提供者或型号不一致,不得分。 |
修正为:
3、投标型号产品的绿色环保能效认证 | 0-2 | 制造商获得ISO****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 投标型号获得ISO****(TUV)能效认证A或VDI****能效认证A的得1分。 注: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投标型号的能效证书,不提供者(略),不得分。 |
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