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水镇南岗子等五个村美丽乡村维修工程 已由 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水镇南岗子等五个村美丽乡村维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大行审发[****]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清水镇南岗子等五个村美丽乡村维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略):清水镇南岗子、育红、立新、锦红、清河村。
2.2项目总投资:(略)
2.3工期要求:****年5月30日至****年7月30日,计划(略)。
2.4招标范围:维修锦红和育红盖板桥,新建清河南北两条白色路及明排水,立新村粮库翻建黑色道路260米,育红村翻建黑色道路310米,南岗子翻建黑色道路****米,新建清河北路白色路面(含清河现代精品农业园白色道路800米)等项目(具体施工内(略))。
2.5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略)(****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略),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略)。
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16日至****年4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资质证书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306室、联系电话:(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7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略),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略)。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略)。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略)
5.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年4月28日至****年5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略)购买招标文件。
5.2招(略)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略)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六楼开标室。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 **** **** **** ****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