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2018年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服务条件的商品房开发企业进行采购(第三批)
**县(略)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县2018年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服务条件的商品房开发企业进行采购(第三批)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略)MA(略)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监督机构: | **县(略) | 审批、核准(略): | **县住房(略)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0.(略) |
招标组织形式: | (略) | ||
招标(略): | 计划采购房源套数暂定。以最终安置拆迁户套数为准(具体参数(略))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计划采购房源套数暂定。以最终安置拆迁户套数为准(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略)MA(略)
- 0.(略)万元
- 服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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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县2018年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服务条件的商品房开发企业进行采购(第三批)-(略)MA(略) 招标控制价(万元): 无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能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4、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 5、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所属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6、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 信用** 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及 信用** 网站[(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商须具备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开标时除装入正本的原件外,其余原件带至开标、评标现场备查。 标段内容: 计划采购房源套数暂定。以最终安置拆迁户套数为准(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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