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略)南湖大厦十三楼改造维修和楼顶防水工程项目) 依据鄂采计[2019]-07977号函要求,(略)就(略)南湖大厦十三楼改造维修和楼顶防水工程项目所需所需工程建设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南湖大厦十三楼改造维修和楼顶防水工程项目 三、采购内容: 南湖大厦十三楼改造维修和楼顶防水工程 四、采购预算:(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略)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4月23日12:0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略)405室,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略),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略)网(http:// cgzx.hubei.gov.cn/)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七、(略)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略)(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略) (3)具备履行合同(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 (5)具备法(略)。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应具有有效的(略)。 6. 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八、供应商注册说明 非**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可登录**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咨询电话:(略),《注册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略)gov.cn/hbscgzx/13(略)/(略)/index.html。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地址:(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附件1:((略)南湖大厦十三楼改造维修和楼顶防水工程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略) (略) (略) (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南湖大厦十三楼改造维修和楼顶防水工程项目
(略)-公示附件.z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