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略)(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部/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部/总公司章,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
(二)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略)、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且经营范围应涵盖电子产品或通信产品或终端产品等销售。
(三)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四) 具有良好(略),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 供应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部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五) 近3年无(略),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类别的产品/服务未列入中国移动终端有限公司负面行为清单;
(六)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具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略)同一包段的应答。
(七) 应答方若中选后,必须实行自主运营,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