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2019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并发改投字[2019]55号),(略)现对 汾河干流核心区清徐段堤外湿地工程可研编制单位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汾河干流核心区清徐段堤外湿地工程可研报告。
2、项目编制经费以市财审中心审核为主。
3、项目简要说明:
按照省厅、市政府安排,实施汾河干流核心区清徐段堤外湿地工程,通过汾河干流堤外蓄水,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略),充分利用水资源,达到恢复河流水系,抬高地下水位、净化水体、提升水质及水生态环境,建成集人性化、(略)。
4、规划报告主要内容:
规划项目区规划治理段工程起点为汾河贯中桥,终点为清徐县出境界,治理长度约17.3km。汾河干流核心区清徐段堤外湿地工程主要任务是:
①通过在汾河堤外建设滞洪带,汛期排洪、排涝保证雨洪水有下泄通道,建设人工湿地塘,缓洪、滞洪,实现雨洪水资源化,充分利用水资源。
②通过建设滞洪带解决汾河大堤堤外渗水排放问题并缓解堤外耕地盐碱化问题。
③立足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通过建(略),增加水域面积,加大(略),涵养河流水源,进一步改善入汾水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④通过建设湿地塘及滞洪带,因地制宜适度进行渔产养殖及水草种植,利用水生动植(略),改善水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并为湿地景观建设搭建平台。
5、成果:(略)提交汾河干流核心区清徐段堤外湿地工程可研报告书面报告及电子版,并提供相关图纸。
二、参与磋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略)(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类似工程咨询评价工作经历,熟悉湿地工程(略)。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略)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略)~17:00(北京时间)在市水务局现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份。(1)营业(略)(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基本帐户开(略)(5)经办人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
注:投标人已经(略),仅需提供写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略)
1、磋商时间:(略)
2、磋商地点:(略)3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略)
(略)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略)
地 址:(略)3楼(太原市新建路17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人:(略)
监督电话:(略)
2019年4月17日
来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