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施工(略) 本招标项目(略)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社会﹝****﹞1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规模:总建筑面积****.4m2,地上6层,层高3.6m,建筑物高度22.7m,框架结构,砼独立基础。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略).98元。 2.4 工期要求:(略) 2.5 质量要求:(略) 2.6 保修要求:(略) 2.7 招标范围:(略)修工程、安装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略)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略)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略)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略)gov.cn/)查询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按照湘建监督〔****〕24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略)0:00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略)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略)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略),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略))招标(略),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略)0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略),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略)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本项目实施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更换,若中标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的,按骗取中标处理,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有权单(略),全部履约(略)。非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略),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略),解除双方合同。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