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服务用房附属工程整修
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服务用房附属工程整修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地点:(略)
2.2工期:(略)
2.3最高限价:(略)
2.4采购内容:(略)
四、投标人条件
4.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略),需提供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2018年(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略),在经营活动中没(略)
(f)法律、行政(略)。
4.2 供应商必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略))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5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本(略)。
七、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于2(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略)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三证合一);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略)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2018年任意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纳税证明、信用中国截图;⑨投标人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询价截止时间:(略)5:00时,在此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再接受。
2、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九、(略)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