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招标代理:(略) |
2019-04-22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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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桲椤树镇于杖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泉市桲椤树镇于杖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无 以 无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区位于平泉市桲椤树镇,涉及下营坊村、南黄土梁子村两个行政村。 3.投标(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土地整治(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在投标报名前,河北省外投标企业,应当通过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单。省外进冀建筑企业中标后,应当自合同备案后10日内,通过省平台报送中标信息、项目班子主要人员信息。项目班子主要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的,应当按信息变更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平台报送变更信息。 3.3、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大于1(提供(略)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略)元); 备注:1、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递交投标保证金),对未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略)9时00分,开标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特别提示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5-14 09:00 ,地点为 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略)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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