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经济开发区湖北中环新材料科技土方平整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蕲春经济开发区湖北中环新材料科技土方平整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工程范围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计划工期: (略)
2.5 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略)
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略)(上岗)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是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
3.4本次磋(略)记录查询函。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锁或CA账户”,且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略),(略)、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磋商每标段中招标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4. 项目报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2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漕河镇一路10号,傅畈村老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六楼((略))报名。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略) 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 24 日上午9时整;地点:蕲春县漕河镇一路10号,傅畈村老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六楼((略))。
5.2 响应文件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略)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