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二批项目(刘河镇) (项目名称)于****年4月4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介名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4月18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开标地点)开标,并于****年4月1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略)
(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日日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泓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蕲春县三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略).00 | (略).00 | (略).00 |
质量目标(如有) |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45 | 45 | 45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市政公用工(略) D(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D(略)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D(略)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略)-1/2 | (鄂)JZ安许证字【(略)-2/2 | (鄂)JZ安许证字【(略)-1/2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戴亮亮、注(略) 鄂(略) | 张汇丰、注册建造师、建筑、二级、 鄂(略) | 徐超、注册建造师、市政、二级、鄂(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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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略)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