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经济开发区柏金路(南)建设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略)
1、磋商条件
本项目蕲春县经济开发区柏金路(南)建设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工程范围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道路、路灯、管沟、管网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略)
2.5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略)。
3.2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略)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简称(略))进行企业基本信息、人员资格登记。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蕲春县《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的企业(含增补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略)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略)至2019年4月2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CA锁操作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
4.2投标时按规定提交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 5月6日16:00前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有CA锁的继续使用CA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5月7日下午15:00 时整;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县教育局隔壁)。
5.2 投标文件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