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安平县安平县中心路(鹤煌大道至深州县界)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
M(略)A19 | |||||||||||||||||||||||||||||||||||||||||
(略)安平县安平县中心路(鹤煌大道至深州县界)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中心路(鹤煌大道至深州县界)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略)安平县中心路(鹤煌大道至深州县界)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概算审核暨投资计划的批复安审批投资【****】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中心路(鹤煌大道至深州县界)两侧绿化带的提升工程,主要为两侧绿化带及重要节点的绿化。因两侧建筑较多,绿化带受其影响全线宽窄有变,详细为:1、中心路鹤煌路交口往南到客运站路口两侧绿地情况为西侧15米,东侧10米;约900米长;2、客运站路口往南至县界北侧100米处,东西各3米宽绿化带,约****米长;3、县界北100米(志臻中学路口)东西各20米宽绿化带。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两侧绿化带栽植工程、土方工程、配套水电工程、小品工程、铺装及装饰材料工程等,绿化面积约5万平。2.2、工程地点:安平县中心路(鹤煌大道至深州县界)2.3、工程质量: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5、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2.6、养护期:一年半 2.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9、资格审查方式:后审;2.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略)),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不低于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略),资格审查的具(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19-04-24(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portal/inde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5-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详见招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安平县政府采购网、“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portal/index)”、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略)-a80b-****-bdb6-1d2bc20ddcec_(略).pdf | 招标文件 | |
b****d9b-e926-44a0-8b3d-d5d551ff78ff_(略).rar | 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