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好溪段应急工程)总承包项目驿站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分包的发包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丽水市大(略)(好溪(略))总承包项目驿(略)
(2)工程地点:(略)
(3)工程规模: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好溪(略))范围为北至好溪堰,南至(略),设计总长约13.8km,其中好溪西岸(好溪堰至水东大桥)长约4.8km,东岸(好溪堰至紫金大桥)长约9km。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驿站及附属配套工程(驿站、驿站广场、便民节点、亭廊及绿化提升等)施工(略)。
(4)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范围为: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好溪(略))驿站及附属配套工程(驿站、驿站广场、便民节点、亭廊及绿化提升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及自身建筑垃圾清理。
(5)工期要求:(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完工日期:(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不低于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报价1)投标人按本次采购暂定金额****.06万元为基数,对本项目进行下浮率报价,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投标人按暂定计价基数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
2)招标人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4.承包方式
固定单价承包,单价(略)二次下浮后确定,工程量以审计单位审定为准。
5.现场(略)
(1)施工水电:水、电接入点由发包人提供,接入点后的布线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略)。
(2)施工临设:招标人不提供,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 投标人资格要求6.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2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略):建筑/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技术负责人要求:(略)
6.3 本次招标不接(略)。
7.1 收到投标邀请书并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在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信息平台(http://(略)com)上回函确认参加本次投标并在线上传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7.2 已回函确认参加投标、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年 04 月19 日至****年 04月 24日17:00时前在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信息平台(http://(略)com)下载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4 月29日10:00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高教路201号(略)1号楼353室。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其他投标人可自行至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再另行安排。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保证自身安全。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件: (略)、(略)
11.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略)法务与审计监察部
监督及举报电话:(略)
(略)
**** 年 0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