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略)建设的睢宁县****年度官山镇汤集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二)(FG18CQ107) 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略)
2.2、工程预算:(略)
2.3、招标范围:房屋拆迁(面积****平方米),土地复垦(面积****㎡)。
2.4、要求工期:(略)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本级);
4.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略)(含本级)并同时具备B类安全资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5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略).项目负责人(略),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略)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 年4月29日 17 时 00 分前, 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略),投标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凭电汇凭证原件到(略)领取收据凭证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具体账户及金额信息如下: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收款人:(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5.2、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接收。
5.3、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略)。
5.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略)并将收据复印件加入投标文件中。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 ****年4月18日至**** 年4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略)购买。
投标申请(略),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招标文(略),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7、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本工程土地复垦采用合理低价法,房屋拆迁采用最高价法,详见评标办法。
9、其他:
9.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略):土地复垦工程完工后退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拆迁残值(略),否则视为中标方放弃中标资格。
10、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11、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