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华安县丰山镇芹坂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编号: (略)
建设地点: (略)
工程规模:本项目预算总价(略)元,预算审核价为(略)元;
发包价:(略)
招标范围: 《华安县丰山镇芹坂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价、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
标段划分: (略)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日历天/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略)3.1 投标人必须具有 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略)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 不低于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业绩要求: 不要求。要求业绩的,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 /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略)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04 月 18 日至****年 04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9 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略)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200元,如需图纸另行购买,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年 04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秒前;
提交地址:(略)会议室。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 不组织 踏勘现场。组织(略),招标人定于 / 分在 / 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定于 / 分在 / (略),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 ,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联系人: (略)
移动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地 址: (略)
电子邮箱: (略)
联系人: (略)
移动电话: (略)
监督单位: (略)
联系方式: (略)
发布日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