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略)
采购单位:(略)
(略)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略)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全过程代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本次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略),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的独立工矿区内部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略),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情况;对耕地细化调查、批准为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上图和设施农用地细化调查等专项用地调查;对房屋补充调查;独立工矿区内部对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土地利用和房屋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及房屋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本次招标具体任务为:鸡西市本级独立工矿区房屋及土地专项调查及数据库建设;为不动产登记发证提供依据。
四、预算金额:(略)
五、资金来源:(略)
六、服务地点:(略)
七、服务期:(略)
八、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统一制定的《土地利用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相关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和建设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国家技术培训教材、《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及补充规定、项目所在市(地)及县级调查具体方案等。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须按黑(略)。
3.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业务范围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投标申请人拟派拟任项目负(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略)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略)
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略)。
十、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23日至****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略)((略))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略)
3、投标(略):201(略):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8号3楼311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