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田山废弃物堆填场市政餐饮废液(餐饮垃圾隔离液)吸运
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略)(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大田山废弃物堆填场市政餐饮废液(餐饮垃圾隔离液)吸运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略)
三、(略):
广州市大田山废弃物堆填场存放的市政餐厨垃圾,经预处理,前端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油脂回收利用,残渣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由于餐厨垃圾预处理隔离出来的餐饮废液(餐饮垃圾隔离液)比较稠,比普通污水粘性大,一般水泵无法抽取。现需将餐厨垃圾预处理隔离出来的餐饮废液(餐饮垃圾隔离液)用单台罐体有效容积15立方米及以上的密闭槽罐吸污车吸出并运输至指定地点(兴丰垃圾填埋场或石化厂)处理。
四、资金来源:(略)
五、招标范围及最高投标限价:
上述(略)(餐饮垃圾隔离液)吸运量为预估量,客观情况会有变化,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并承担相应风险。
六、服务期限:暂定从合同签订之日至(略)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略)
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2518室招标五部
注:本项目须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不允许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以下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含相关核查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九、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略)。
十、招标文件售价:(略)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代表于2019年 5 月14 日 上 午 9:00 时~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 11 楼会议室。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 5 月 14 日 上 午 9:30 时(北京时间)。
十三、递(略):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 11 楼会议室进行开标,投标人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人:(略)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略)号)C塔6、7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单位:(略)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略)号)C塔6、7楼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E-MAIL:(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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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略)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