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略))
依据洪财采备[****]212号函要求,(略)就(略)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内容:(略)(详见采购需求)
四、采购预算:(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就包括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流程、内容;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年4月28日17时30分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略)提交相关意见。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略)cn)点击本公告中的附件1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八、征集潜在供应商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磋商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询价,将被列入(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报名”,同时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随报名邮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略))。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点击本公告中的附件2免费下载)。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略)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不缴纳不(略))
5.报名地址: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三楼)现场缴费。
6.报名费递交截止时间:(略)
7.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1、2、3、4、5、6条的要求进行报名的,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地址:洪湖市新堤文泉大道(锦绣东城三期35号3单元1层114号房)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