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追加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略)。招标文(略),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略)
乙方:(略)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XFZB[GK](略)的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略)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略)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C(略)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补充协议 | 1 | 项 | 国内 | (略) | (略) | 太极华青 | / | |||||
合计: | (略) |
3、(略)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元整(¥(略))。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略)鼓楼区中山路5号财政厅;
4.3交付条件:(略)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进一步升级完善福建扶贫网站和手机APP程序,在此基础上增加福建扶贫(惠民)资金网微信小程序;2、在原有21项扶贫资金的基础上增加14项惠民资金拨款管理和校验预警;3、进一步完善与闽政通APP对接,实现与手机端应用的对接。4、配合项目应用安全系统建设方完成三级测评;5、配合项目功能及性能检测服务商对系统进行测试和功能完善;6、配合项目监理服务服务商对整个项目的监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系统开发完成上线后进行初验;2、初验完成后和主合同一起进行终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初验后一个月支付 |
2 | 50 | 终验后一个月内支付 |
3 | 10 | 免费服务期到期一个月内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与主合同一致。。
10、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视为甲方违约;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要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但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略),乙方(略),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略);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若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略)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本项目的原招标文件和乙方的原投标文件、主合同(见纸质附件)均为本补充合同的组成部分。 (2)要求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等级保护、密码应用等相关规定建设。 (3)针对本项目需求开发的“福建省扶贫在线监管系统补充协议”的知识产权及软件著作权归甲乙双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代码更新。(4)免费服务期与主合同一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5份。合同电子文本(略)。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略)
甲方: | (略) | 乙方: | (略) |
住所: | 福建省中山路5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林梦尘 | 单位负责人: | 李基旻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略) | 联系方法: | (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营北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略) 01265 |
签订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