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编号:****
本工程于 2019 年4月23日上午9∶00时****交易中心县内公开招标。根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县内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并由招标人直接在提交过投标保证金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需是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林畲镇石下村
电话: 134****7865; 联系人:巫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县林畲镇石下村**景观工程。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本县内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131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131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省**县****公司 | ****131元 |
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有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公司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故******公司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5、公示时间:公示期为 2019年4月23日至 2019年4月25日。
根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4月23日至4月25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中标结果公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文化街137号2楼,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邓 电话:138****1051
7、监督部门:
******建设局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 期: 2019 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