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备注 |
1 | 年产50台勾臂箱、20台对接箱和500个垃圾桶项目 | **市**区荆东工业区 13 号 | **** | **大****公司 | ****年产50台勾臂箱、20台对接箱和500个垃圾桶项目位于**市**区荆东工业区 13 号。项目建设在原有生产车间,新增喷漆房及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利用原有垃圾压缩机生产项目的数控车床、钻床、切割机及自动焊接机等机加工设备进行生产钢质勾臂箱、钢质对接箱和钢质垃圾桶,新增投资150万元,。
| 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处理厂进行处理。 废气:项目运营期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喷漆及烘干工序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的排放标准。 噪声:项目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切削液、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及废油漆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规范管理,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机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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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598-****658、0598-****656(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红印山路24****环境局,邮编:36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