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一、内容
更正公告内(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附件:
1、原(略)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以下为招标文件更正内容第六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中第三条 投标文件的评审3.3.1资信技术评审1、删除“奖项(8分)”一栏删除原内容:(1)投标人具有担任监理服务过的项目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担任监……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成本管控措施是否科学合理且具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考虑打分,最高得5分。”无效,现撤回更正公告内容。
2、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3.3.1资信技术评审 第三款内容
奖项 | 0-8 | (1)投标人具有担任监理服务过的项目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担任监理服务过的项目获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化项目监理管理相关软件著作权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证明材料:相关奖项和证书复印件,奖项复印件无法体现投标人信息的,须同时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奖项 | 0-8 | (1)投标人担任信息化监理服务或智能化监理服务过的项目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担任信息化(略)2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化项目监理管理相关软件著作权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奖项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略)料未提供或提供的关联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匹配的均不予认可。 著作权证明材料:(略) |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略)0时00分,投标及开标地点保持不变,本条执行(略)布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