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关于坐落于天津市蓟州区碧玉家园北侧,福地花园南侧山水颐城北园21-1,2-503房地产一套的拍卖公告(一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30日10时至2019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com/022/17,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天津市蓟州区碧玉家园北侧,福地花园南侧山水颐城北园21-1,2-503房地产一套。
1、天津市蓟州区碧玉家园北侧,福地花园南侧山水颐城北园21-1,2-503房地产一套,建筑面积为93.64平方米,规划用途居住,层数/所在层:(略)
2、评估(略).28万元。
3、标的物情况:无抵押,无租赁,占有使用不详,欠缴税费不详。
4、本次拍卖不负责腾房。
该拍品的详(略)。
本次起拍价:89.824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以下金融机构可为竞买人提供贷款,请竞买人详读各银行“贷款公告”,具体贷款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1、(略)(详见“贷款+保险公告”):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孟经理(略) 孙经理(略)
天津农商银行 陈经理(略) 李经理(略)
中国建设银行 张经理 (略)
2、办理贷款过程中需要的保险及代办服务(详见“贷款+保险公告”):
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 杨经理 (略) 刘经理(略)
注:(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略))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略),过户(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略),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略),请于开拍前3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略)(质押权人)、优先购买(略),不参加(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中嘉支行,行号:(略)账号:(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gov.cn)查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