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象州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略)上午10时00分就寺村经中平至大樟公路(寺村至百丈段)初步设计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寺村经中平至大樟公路(寺村至百丈段)初步设计服务(项目编号:LBXZZC(略)-YLZB)
二、采购内容、数量及单位、采购预算总金额、简要采购需求及项目概况:寺村经中平至大樟公路(寺村至百丈段)初步设计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略)。
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略).00)
合同履行日期: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达到《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并经业主验收签认(以上工作时限均不包含报批、审批时间)。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略)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定标日期:(略)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略)
磋商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略)
采购人代表:无
五、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略)
地址:(略)
成交金额:伍拾伍万捌仟元整(¥(略).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工程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服务要求 | 成交金额(元) |
寺村经中平至(略)(寺村至百丈段)初步设计服务 | 一项 | 满足寺村经中平至大樟公路(寺村至百丈段)初步设计服务项目要求 | ¥(略).00 |
成果交付期: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达到《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并经业主验收签认(以上工作时限均不包含报批、审批时间)。 |
六、(略)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参考桂价费〔(略)件(参照服务类计算方式)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评审的专家服务费、谈判公告信息广告费、公示费、开标评标场地租赁费、档案费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
(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象州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地址:象州县象州镇莲城路86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机构: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略)。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略)再受理。
云之龙招标集(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