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省盛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配套管道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发展(略)平发改审[20(略),建设单位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m。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略)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3)招标(略):平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配套管道项目全部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略)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接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略):城市次干道路基工程<2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万元;次高等级路面,单项工程合同额<****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略).1元(含暂列金:9.5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略)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略)(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略)。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略)。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35号及闽建办筑〔****〕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略)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闽建筑【****】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④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41号文、闽建筑函[****]6号以及建市施函[****]24号的规定。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持投标邀请书原件,请于****年4月23日至****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北京时间)到(略)(漳州市芗城区上江名都B幢2单元806室)办理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略)平和分公司(平和县小溪镇河滨东路39号店面)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和投标邀请函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传真:(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