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居民生活易腐垃圾处理设备的采购公告
(略)居民生活易腐垃圾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居民生活易腐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居民生活易腐垃圾处理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编号:(略)001 、名称:(略)居民生活易腐垃圾处理设备子项目001 、预算金额(元):(略)、数量:1
0.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居民生活易腐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4.项目内容:(略)因工作需要,现拟购买一套腐垃圾处理设备。详见《采购人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交货期限 居民生活易腐垃圾处理设备 1套 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元整(¥1,38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注:投标人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选择性投标,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 7.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8.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0.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或2018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③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略)至2019年04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二层A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略)。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略):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二层A01。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略)至2019年04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子项目名称:(略)居民生活易腐垃圾处理设备子项目001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
(二)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二层A01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无
邮编:无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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