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略))本项目不接受(略))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SHXM-(略)-388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19-10079)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建设需求如下:1)房屋库建设;2)“以房管人”可视化数据呈现;3)三维(略))大屏采购和安装;5)人房排摸工具。(2)质保期:软件一年;硬件三年。(3)项目属性:服务类。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略).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中小企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4-2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4-30 23:59:59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略)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注:本项目报名不审核,相关资料请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略)--17:00:00至(略)--23:59:5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响应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在响应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响应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响应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响应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响应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中心对磋商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响应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略)*16206*5。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略)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5-0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5-09----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6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2)可上网解密(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略)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如果项目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采购中心每个工作日审核报名资料不少于1次。如上传资料24小时后仍未审核,请电话联系项(略)。审核不通过的,会写明理由。响应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资料,不限次数。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3、建议(略)。4、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磋商响应截止时(略)应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老西门街道办事处(本级)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黄浦(略) |
地址: | 大吉路65(略)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8室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杜海军 | 联系人: | 徐喆皓1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