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滨江新区明珠路(龙江南路-兴元路)景观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中滨江新区明珠路(龙江南路-兴元路)景观工程,已由汉发改投资【****】5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汉中市滨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江北片区,西起龙江南路,东至兴元路;建设内容: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略) 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购买时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略) 2. 施工企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企业为拟派注册建造师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等证件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年4月25日到****年4月30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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