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项目编号:****)以****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电脑采购项目 | ****教育局电脑采购共337台,其中商用笔记本327台,商用一体机10台。 | 名称:**** 地址:**市**区兴昱路7号区政府大楼10楼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方式:0559-****231 | 名称:**** 地址:**市**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项目负责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59-****200 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8000元 | 名称:地址:**省**市**区**路 | ****920元 | 名称:商用笔记本 品牌:宏基 规格型号:Trave1MateP2410 数量:327台 单价:4280元 | 袁琴 余中奇 邹永建 程立松 姚志明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中标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货物售后服务:免费上门,整机三年免费保修,全年无休。。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1、合同名称:****教育局2018年电脑采购及安装项目 2、合同名称:****学校教师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 ||||||
其他 |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1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19 年 03 月 22 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 2019年03月22日至2019年03月25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联系电话:0559-****200。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59-****788)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