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示】(略)中标公告【网】 |
【信息日期:(略) |
(略)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 (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金额:贰拾伍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略).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闵长凤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按滁招管[****]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元(含本次专家费用****元) 公告期限:****年04月25日至****年04月26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或(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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